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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年上半年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6年04月21日 17:36 作者:继续教育学院 编辑:丘冰 阅读:

各教学点,各论文答辩学生:

根据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安排,结合当前实际情况,为做好2026上半年论文答辩工作,现将答辩有关通知如下:

一、答辩时间及地点

(一)答辩时间

1.只申请毕业的答辩:可以用4月25日、26日、5月10日这三天进行,也可以用4月25日-5月10日的工作日的晚上进行,由答辩组老师决定答辩时间(用晚上答辩的需与答辩学生沟通)报学历教育科刘老师。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请登录学习平台查看。

2.申请学位的答辩(现场答辩):2025年425 -26日和5月10日(上午8:00-12:00;下午2:30-6:00,各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请登录学习平台查看。

(二)答辩地点

1.申请学位的答辩(现场答辩)地点安排在玉林师范学院西校区(校本部教学点)1号、2号教学楼,具体教室以答辩当天现场公布的为准。

2.只申请毕业的答辩(线上答辩)通过学习平台论文系统进行答辩。

二、答辩形式

本次答辩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安排,答辩分两种形式进行:

(一)只申请毕业的答辩(线上答辩):仅申请毕业的学生采取线上视频答辩的形式,在学习平台论文系统进行答辩。

(二)申请学位的答辩(现场答辩):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。

三、答辩流程

(一)按照答辩时间,答辩组工作人员召集答辩教师、答辩学生进入线上或线下答辩室,做好答辩全程录制工作。

(二)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程序、答辩纪律和学生答辩次序。

(三)答辩正式开始。每位学生的论文答辩包括以下几个环节:

1.身份核验:进入答辩室后,线上答辩的学生请对准摄像头展示身份证原件,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。现场答辩的学生请于答辩开始前按时到场签到,并在登台答辩时将身份证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。

2.论文自述。由答辩学生自述论文,时间不超过3分钟。自述内容包括:

1)毕业论文选题背景和意义;

2)毕业论文主要研究方法、参考资料及主要内容;

3)毕业论文研究的创新点及价值等。

3.接受提问。答辩学生自述完毕后,由答辩教师向答辩学生提问。

1)所提问题须是学生所写毕业论文紧密相关的问题;

2)答辩学生自行做好问题记录,如有必要,可请提问人重复一次。

4.回答问题。学生就答辩教师所提问题进行回答。

1)回答问题不超过5分钟

2)在答辩过程中,如有需要,答辩老师可以追加提问,追加提问由答辩学生即时回答。

5.教师评分。答辩教师应根据《玉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撰写、答辩和阅评工作细则中的毕业论文评分标准(附件4),综合学生论文质量及当次答辩表现进行评分,答辩现场不予公布答辩成绩,最终结果以学习平台显示为准。

(四)学生自己下载打印好答辩记录表, 答辩过程中,答辩学生自己做好答辩记录,答辩后扫描答辩记录表上传学习平台论文系统。

(五)各答辩小组5月12日前在学习平台论文系统完成答辩成绩录入, 并将答辩成绩登记表(纸质版)交到学历教育科刘老师处。
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
(一)请各位学生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工作,参加申请学位答辩的学生需将论文定稿完整版打印一式四份,并在论文首页右上角写上本人答辩序号,答辩当天带至答辩现场,于答辩签到时交三份给答辩教师,一份自留备用。答辩期间可查阅论文和相关文献书籍资料。

(二)请参加申请学位答辩的学生提前协调好时间,按要求准时参加现场答辩,答辩当天迟到的,安排在最后答辩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答辩需要申请线上答辩的,请在4月22日前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到学历教育科刘老师处,学院审核通过后进行线上答辩,原答辩组不变,时间安排在现场答辩结束后(具体答辩时间由答辩组与学生沟通确定)。

(三)无故不参加答辩的,不能评定毕业论文成绩,取消今年上半年的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,毕业或学位申请延期到今年下半年。

(四)论文成绩相关说明

1.论文总评成绩 = 指导教师评阅成绩(占50%) + 答辩成绩(占50%)。

2.申请毕业论文成绩认定:学生本人参加毕业论文答辩,指导教师评阅成绩≥60分且论文总评成绩≥60分,则毕业论文成绩合格,可申请毕业。

3.申请学位论文成绩认定:学生本人参加了申请学位论文答辩,指导教师评阅成绩≥60分答辩成绩≥60分且论文总评成绩≥70分,则符合学位申请论文成绩要求,可申请学位。

(五)首次进行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的学生,答辩费由学校支出,各校外教学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费用。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(指首次答辩后论文成绩不合格或者达不到学位申请成绩要求,申请二次答辩的学生),学校将收取论文答辩费。

(六)请同学们做好出行途中的个人安全与防护措施。

五、材料整理和提交

请答辩学生于2026520日前,将经答辩后修改的完整版论文、查重报告(如论文有修改,建议在学习平台重新检测)、AI检测(如论文有修改,建议在学习平台重新检测)等电子文档上传学习平台论文系统,由指导老师最后审批。未尽事宜,可提前和继续教育学院沟通协商解决,联系电话0775-2829912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 玉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撰写、答辩和阅评工作细则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玉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6421

     (一审:许开诚,二审:丘冰,三审:林统成)